初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4-07-19 16:18:35
【精华】初中的我作文集合六篇

【精华】初中的我作文集合六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从小学升到初中,是一个学习环境的大转变,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学校,什么都是新的。

在这种环境生存了一段时间慢慢的适应了,但是越来越发现,和同学们站在一起,从整体上来看,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比起他们差劲多了。渐渐的,头也慢慢低下来,不喜欢笑了。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喜欢说话了。越来越感到自卑。

有时候,我也很想找回从前那个阳光自信的我,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的寻找,就是找不到。爸爸妈妈好像也发现了我这种情况,多次找我谈话,我都一言不发。于是便把我的是告诉小丽。她多次找我出去玩,我也都答应了。

有一次,我们走在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的人很多,车辆也很多,我还是头低低。忽然,一个鸣笛迫使我抬起头。一看,是一个眼睛瞎了的老奶奶,正准备带着她差不多只有三岁的小孙子过马路。但是她的眼睛看不见,不知道前面有辆车正准备驶来,路上的行人好像很忙似的个个步伐很快,也不给那个老奶奶提醒一下。我想跑过去给她说下先不要走,我帮她过马路,可是又害怕自己做不好。一直犹豫不决。眼看车已经驶过来了,老奶奶也要过马路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尽力而为吧。于是我就像离弦的箭飞快的跑过去,把她拉住。时间刚刚好,车已经开过去了。忽然,小丽从我身边冒出来,说:“你真棒!”嗯,不是什么事都是我想的那么糟糕,我也能做到最好。

我们俩有说有笑的回了家,我也找回了那个阳光的我,充满自信的我,不再被自卑困扰。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我喜欢的人是张老师。

张老师是我的补习老师,我去年就认识了她。每次去张老师家补课,我总是特别兴奋!因为张老师很喜欢我,总是夸奖我,说我字写得好,学习态度端正,而且记忆力非常好!还问我:李耀,你妈妈每天给你吃了什么好东西?这么聪明?听得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张老师让所有同学向我学习,真让我感动!因为张老师的鼓励,我的成绩进步很快,尤其是英语,我最喜欢。因为张老师讲英语课非常有趣,以做游戏的方式给我们讲课,每次我们回答问题正确时,张老师都给我们加分,奖励小红花,还用小红旗贴在我们的光荣榜上,让我们互相比赛看谁的红花多,谁最棒!每个星期,张老师都会根据我们的成绩发不同的精美奖品,那些礼品是在网上买的,非常漂亮!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很积极的回答张老师提的问题,那高涨的气氛都快把她家的屋顶掀翻……真是太有趣了!我很喜欢张老师讲课,真的很感激她!

张老师是个很苗条的人,很瘦,身材很好,穿衣服很好看。她还爱穿牛仔裤,显得很精神。张老师很多东西都很特别,她的手机是红色的,很小巧。喝茶的杯子也很好看,是透明的玻璃杯!最有趣的是,她的茶杯里总有几朵绿色的花飘着,很漂亮!我一直不明白她喝的是什么东西?问了张老师,她很神秘的笑着说,喝了这些花可以美容的!

张老师不光为我们上课,下课时,还爱带我们一起玩!昨天下课时,还带我们去小区照相呢!张老师用数码相机给我们拍了很多张照片,我们都摆了不同的pose,和很酷的造型,把张老师和李老师围在中间,笑得开心极了!

总之,和张老师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

我喜欢张老师!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占据着,最显赫的地位。在世界文学之林中也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文学成就。它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对后世来说,不可估量的,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三国演义》中的关羽。

关羽,字云长,河东解良人,东汉末年名将,早期跟随刘备辗转各地,曾被曹军生擒,在白马坡斩杀袁绍大将颜良,文丑;与张飞一同被称为“万人敌”。

在罗贯中笔下,他为人正义凛然,英勇善战,智勇双全。虽然途中曾被曹操生擒,但是在曹营18年中,他无时无刻都在盼望,憧憬着与兄长刘备相见的场景。赤壁之战后,刘备助东吴周瑜攻打南郡曹仁,别遣关羽绝北道,阻挡曹操援军,曹仁退走后,关羽被封为襄阳太守。刘备入益州,关羽留守荆州。在三国演义中,他立下了很多汗马功劳: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

建安二十四年,关羽围樊城,曹操派于禁前来增援,关羽擒获于禁,斩杀庞德,威震华夏,曹操曾想迁都以避其锐。后曹操派徐晃前来增援,东吴吕蒙又白衣渡江,偷袭荆州,关羽腹背受敌,兵败被杀。

关羽去世后,逐渐被神化,被民间尊为“关公”,又称美髯公。历代朝廷多有褒封,清代奉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关圣大帝”,崇为“武圣”,与“文圣”孔子齐名。《三国演义》尊其为蜀国“五虎上将”之首,毛宗岗称其为“《演义》三绝”之“义绝”。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三年初中,好长的一首诗,可如今即将画上句号;总觉得毕业遥遥无期,如今即将翻页。

青春如诗,充满了年少轻狂。七年级的我,莽莽撞撞,不知所向,怀着迷茫或迷惘,摇摇晃晃。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我极力睁大眼睛,洞察老师、同学和校园里的一切。我吟着“我辈岂是蓬蒿人”与当年的陈氏密卷搏斗,却被战得遍体鳞伤。尚有“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却未寻得一道通途。望着冰塞川的`黄河,雪满山的太行,我沉沦其中,再也吟不出“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豪迈。噫吁嚱,危乎高哉,求学之难,难于上青天,面对千军万马行走的独木桥,我望而却步。

八年级,少了童年的那几分稚气。在七年级过后的暑假,我又吟着“长风破浪会有时”,再出江湖,参加了汉字听写大赛,一路长啸。与试卷君搏杀,不懈努力之下,将试卷君辗为粉齑,洒向天际。人生在世,难免遭遇挫折,别人“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而我不如意事常八九,却语人二三十。心中积满惆怅,更与何人说?但却因饱经磨难使自己加速成长,用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和诚恳的认错态度,在规则边缘试探。不久,重返“长安”,近邻黑板,与讲台相伴。经历了诗词大会的洗礼和运动场上的飞越,我又激起了一阵浪澜。

九年级,面对高音夫人的雕琢,夏夫子的打压,周壮士的鼓励,以及大何的糖衣炮弹,小何的搞笑段子,桂梅的“how、what、why”,春梅的棒杀原则下,我成长了。用知识铸造铠甲,仰天大笑出门去。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全班六十多名同学在各科老师的栽培下,茁壮成长。望着天光云影,脚踩繁星万点,同学们“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中考的笙歌已经奏响,“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我努力奔跑,想抓住时间的尾巴,以求可以与老师同学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些,可是亦是徒劳。在四十天里,我愿磨好利刃,吟着“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与中考来一次有备无患的战斗,为初中三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将这美好的时光封存。

我诗意的初中生活,将在七月落幕,但它终会是美丽的色彩,着色我的人生画卷。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假期里,面对繁多的作业和天天要顶着烈日去上预科班真是伤不起啊!于是我决定这个暑假在家跟着众享一起预习八年级上册的数学、英语、物理。

八年级上册数学预习课由卢强军老师主讲,共有18讲,在6月30日开始数学预习之旅。我先在学之前自己看一遍书,了解一下今天要学的内容,待我略知一二后,下午2点我会准时打开电脑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感觉数学知识是那么奇妙,把我们生活中的知识融入到数学当中,总还是会感觉到亲切,卢老师善于能在课堂上激起我思考的能量,我总能把思考带到听课当中,在学习的同时锻炼我的思维能力。现在我的数学已经全部预习完,为了查漏补缺,看看我到底还有哪些地方学得不好。我每天都坚持做天天练,通过这段时间的预习做天天练,我发现在“二次根式”上还掌握不好,所以我反复看视频,像“圣斗士”一样,把这一部分的知识积极弥补上。此外,我还坚持每天做一课时的《三点一测》后面的及时练,这样就可以防止这些知识点从我的小脑瓜里偷偷“溜走”。

八年级上册物理是我新接触的一门学科,这让我学起来充满兴趣,感觉自己萌萌哒!当然,我还认识一位“萌萌哒”的物理老师---张建东。虽然是一位男老师,但是感觉他讲课的风格比女老师还要细腻,这让我每次都能把知识学得透透的,并且让我越学越对物理充满“好感”,原来生活中不经意的一些事情却是物理当中的大学问。跟数学的方法一样,我会提前预习一下课本,看完今天要得讲的内容之后再来更深入的学习。现在我已经学到第四章的第一课时《光的直线传播》并且紧接着也做课后的天天练。物理这一学科虽然是初次学,感觉还是不太难,有一种驾轻就熟的感觉。

八年级上册英语预习一共有16讲,由闫俊老师来教课。闫俊老师可是一位女老师,老师长得非常漂亮,有长长的头发,真的应了现在流行的话“待她长发及腰时”!我选择每天上午预习英语,正所谓“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诶,不对,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要在早上记忆力最好的时候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学习。英语我没有先提前看课本,而是直接打开视频学习。当然当然,天天练也是必不可少的。现在英语预习到第四单元,闫俊老师教得很好,英语口语发音特别棒,这又让我想起坐地铁时听到用英语报站的男声,都是那么悦耳动听!咳咳,言归正传,总之,英语已经跟着老师一起预习到第四单元。在学完课程之后做天天练,再把这个单元的单词、语法重点记忆,然后大量地做一些试题,后面的六个单元也坚持这样做。我觉得八年级上册的英语已经“就这样被我征服”。

现在什么步步高点读机真是太low了,在众享在线课程里的每一位老师真的是把知识都讲到位,让我一听就懂。众享,我预习的好帮手!

“众享在线学课程,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预习了”。

初中的我作文 篇6

外公,在我的印象里就是妈妈的父亲,以及那双粗糙的大手。外公用他的那双手撑起一个家,养大了我的妈妈,可年幼的我曾经干了一件蠢事。

小时候我一来外公家,四周的邻居总会来抱抱我,用手来捏捏我肉嘟嘟的脸蛋儿。外公就会在旁边默默站着,朴实地笑笑,任由我肆意开心玩耍,只是要在吃饭的时候把贪玩得忘了时间的我拉回家。可是在一天下午,沉默的外公突然抱起我,用他那粗糙的大手轻轻摸着我的小脸蛋儿,用生涩笨拙还夹杂着乡音的普通话对我说:“囡囡(宝宝),我们今天先回家好不好?你阿婆生病了要有人照顾。”外公眼里满是怜爱。正玩得高兴的我哪里肯听,打掉外公的手,一蹦一跳地跑远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可当时年少的我不谙世事犯下的错,却久久在我心头堆积,形成了一个结。去年暑假,那一天,我握起了那粗糙的大手。

当值盛夏,中午安静得出奇,只有骄阳炙烤着大地。一阵“轰轰---”的摩托车声打破了正午乡村的宁静。外公回来了。是的,外公靠着打着苦力的零工维持乡村那个家艰苦的生活。

外公一如平常,洗澡、煮饭。唯一不同的是外公突然走向我,手中攥着一张破旧的、卷角的五十。想拉起我的手却又放下。把五十放在旁边的石桌上,对我说:“这里不比城里,拿着钱去买些好吃的吧,小孩子嘴馋,这些天委屈了。”我心头一颤,有股莫名的难受劲儿,想说些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我拉起了那多年没拉起过的手,把五十塞还给外公,又紧紧握住,说:“没关系,我挺好的。”那手依然粗糙无比,似乎又多了数不清的茧子,道道皱纹,触目惊心,时光依旧不给半分情面,冷酷无比地刻下痕迹。大手上,许多好了的伤却永远留下疤痕,新伤又添了许多,密密麻麻地布满整双手。大手刺得我皮肤生疼,心也一样疼……在泪水要夺眶而出的时候,我转身回到了房间里,那句“对不起”,终究还是未说出口。

我的外公,一个普通农村老汉。普通且平凡的他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撑起了一个家,一个不平凡的家。憨厚朴实的他用那双手告诉我怎样待人处事。用那生涩笨拙的普通话轻轻诉说着他对我无尽的爱。

拉起粗糙的大手,拉起不平凡的爱。

那一天,我握起粗糙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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