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险合同 篇11、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损失;
4、《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4)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
保险合同 篇2甲方: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乙方: 汽贸公司
为落实双方公司战略合作向导,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协商,特达成以下有关保险业务等方面合作协议:
各种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照本地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定向乙方经销商代理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机动车辆商业险按实收保费x%支付(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税费或提供正规发-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实收保费的x%支付(车船使用税除外)。
二、乙方代替甲方将保险费收取到乙方指定账户,或由乙方客户自行到甲方指定柜台办理相关付款业务,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到账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次月底前将乙方应得保险手续费返还到乙方指定账户中。
承保方式及项目:
一、乙方需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车辆,应在办理保险时主动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车辆保险时,甲方依法合规承保以下险种并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优惠措施:
1、机动车辆损失险(按实际车辆价值承保,如因开票价高于或低于甲方车辆信息库内的双方协商解决); 2;第三者责任保险(该险种不低于2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万元);
4、全车盗抢险(新车按实际价值承保);
5、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承保,进口车按进口玻璃承保);
6、车辆划痕险(20xx、5000、10000根据车辆购置价选择);
7、自燃损失险;
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使用税且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9、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以及车辆划痕险);
10、随车行李损失定额保险(每车保险费¥100.00元);(自愿选择)
11、私家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份¥120.00元)。(自愿选择)
以上险种由乙方自行选择办理。
其他事项:
一、乙方办理其他不属于消费信贷车辆保险的由乙方自行选择承保险种及金额。
二、甲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按乙方要求注明特别约定以下内容:1、第一受益人:
2、第二受益人:
3、第三受益人:
4、第四受益人:
三、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一切业务双方均按本协议执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符合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由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
四、甲方原则上将乙方所办理保险发生事故后的车辆推荐给乙方配套的修理厂,并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系统的报价及定损,甲方系统报价保证均为原厂市场价格,且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配件为原厂正件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的任何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记载其内同的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同时报备各自主管部门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XX
全称: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开户行地址:
甲方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
全称:
开户行地址:
乙方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保险合同 篇3裁员还是主动辞职,续约还是重新竞争上岗?由华为7千人“集体主动辞职”拉开大幕的这一场劳资硝烟,正卷入更多公司,工会等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以及全社会的大讨论。
这一事件的导火索,正是将在明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这部新法的哪些致命“军规”导致了这场始料未及的劳资硝烟?
四条军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说,《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劳动者权益”。
在《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16条规定中只有一条半涉及到劳动者的责任。新法的诸多条款成了资方不可逾越的军规。
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智这段时间一直在各地为众多企业做该法的培训。他说,《劳动合同法》刺痛资方的第一条军规,就是“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被企业视为洪水猛兽”,梁智说。
令企业头痛的第二条军规则是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条军规: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派遣未成也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梁智认为,这些都是对劳务派遣单位责任的加重。
曾直接参加该法起草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认为,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算得上令企业有痛 ……此处隐藏2238个字……失:
1.收获期前:
(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 生长阶段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返青至拔节期前 │ 保险金额×30% │
├─────────────┼──────────────┤
│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 │ 保险金额×40% │
├─────────────┼──────────────┤
│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 │ 保险金额×80% │
├─────────────┼──────────────┤
│ 收获期 │ 保险金额×100% │
└─────────────┴──────────────┘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 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七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户数:_________
┌────────────────────────────────┐
│鉴于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
│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
│照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 │
│__作物的保险责任。 │
├───────┬────────────────────────┤
│种植时间 │ 年 月 旬 │
├───────┼────────────────────────┤
│ │ │
│种植地点及方位├────────────────────────┤
│ │ 东经:°′″--°′″;北纬:°′″--°′″ │
├───────┴────────────────────────┤
│总保险面积(亩): │
├─┬──────┬──────┬─────┬────┬─────┤
│基│保险产量 │约定单价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保险费 │
│本│(千克/亩)│(元/千克)│(元/亩)│(%) │(元/亩)│
│险├──────┼──────┼─────┼────┼─────┤
│ │ │ │ │ │ │
├─┼──────┼──────┼─────┼────┼─────┤
│附│ │ │ │ │ │
│加├──────┼──────┼─────┼────┼─────┤
│险│ │ │ │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 │
├────────────────────────────────┤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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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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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 │
├────────────────────────────────┤
│被保险人地址: 保险公司(签章) │
│ │
│联系人: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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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码: │
│ │
│邮政编码: 电话: │
│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_________会计:_________复核:_________制单:_________